offer、provide、give的區別為:意思不同、用法不同、側重點不同。
壹、意思不同
1.offer意思:主動提出;自願給予;提供(東西或機會);供應;奉獻,祭獻(給上帝)
2.provide意思:提供;供應;給予;規定
3.give意思:給;交給;贈送;贈與;送給;(為某人)提供,供給,供應
二、用法不同
1.offer用法:作名詞可表示“提議,提供”也可指“提供考慮的數量”“出價”,是可數名詞,壹般用於單數形式。
2.provide用法:作及物動詞時,可表示“提供,供給,供應,裝備”,後可接名詞或代詞作簡單賓語; 還可接雙賓語,常用介詞for引出間接賓語,也可用介詞with引出直接賓語,有時with可省略。
3.give用法:give接雙賓語時,間接賓語是人,雙賓語的句型可以轉變為跟to短語的句型,但當間接賓語是物時,則間接賓語在前,直接賓語在後的位置是固定的,不可以轉換。give接雙賓語時的被動結構可把間接賓語變為主語; 也可把直接賓語變為主語。
三、側重點不同
1.offer側重點:offer指提供幫助、服務或令人向往之物,多含有主動提供之意;可接不定式作賓語,接雙賓語時可與介詞to連用。
2.provide側重點:provide主要指提供所需之物,尤其是生活必需品,接雙賓語時多與介詞for/with連用。
3.give側重點:give意為“供給”、“給出”,多指壹般性“給出”或因別人需要而“給”,接雙賓語時可與介詞to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