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並不是由福建人首先翻譯的,在此之前已經有多位翻譯家翻譯了”福爾摩斯“這個名字。
這個梗是關於福建方言的,最初來源於網友粗略查閱發現,最先提出“福爾摩斯”這個詞的譯者是林紓,他就是福建閩縣人,“Holmes”不翻譯成“霍爾摩斯”而翻譯成“福爾摩斯”就是受福建方言的影響。而實際上林紓關於福爾摩斯故事的只有壹篇,就是1908年翻譯的《歇洛克奇案開場》。
事實上,在林紓翻譯之前,就有許多翻譯者翻譯了福爾摩斯的作品。例如,1896年,張坤德首譯《歇洛克·呵爾唔斯筆記》,刊登於《時務報》;1902年黃鼎和張在新合譯的《議探案》中,“Sherlock· Holmes”的名字譯作“休洛克·福而摩司”。可見,”福爾摩斯“並不是福建人首創的翻譯。
福爾摩斯的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男,英國倫敦人,是由19世紀末的英國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所塑造的壹位才華橫溢的偵探,福爾摩斯自稱是名刑偵顧問,也就是說當其他警探或私家偵探遇到困難時常向他求救。福爾摩斯常能夠足不出戶就可以解決很多疑難問題,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講述些比較困難、需福爾摩斯出門調查的案子。福爾摩斯善於通過觀察與演繹推理和法學知識來解決問題。
阿瑟·柯南·道爾壹***寫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爾摩斯系列小說。最早先的兩篇分別是1887年《畢頓聖誕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簽名》。而1891年開始在斯特蘭德雜誌上的系列短篇小說連載,使福爾摩斯的受歡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漲船高。但直到1927年,阿瑟·柯南·道爾先生才再寫出續集。故事的發生年代大約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後壹案發生在19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