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譯文
有個有錢人家偶爾得到兩只小狼,(將它們)和家狗混在壹起豢養,也和狗相安(無事)。稍微大了點,還是很馴服。竟然(就)忘了它是狼。壹天白天躺在客廳裏,聽到群狗嗚嗚地發出發怒的叫聲,驚醒起來四周看看沒有壹個人。再次就枕準備睡覺,狗又像前面壹樣(吼叫),(他)便假睡來等著(觀察情況)。便(發現)兩只狼等到他沒有察覺,要咬他的喉嚨,狗阻止它們不讓(它們)上前。就殺(狼)取它們的皮。這事(是)堂侄虞敦說的。 狼子野心,(是)真實(而)沒有誣蔑(它們)啊!狼子野心,這樣的說法確實是可信的,而不是誣蔑。表面上假裝親昵,而心裏卻心懷不軌,更不單單有這麽點野心。野獸有這樣的情況不並足以說什麽,為什麽連人都回這樣而延誤自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