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屬於貶義。常用來形容盜賊或偷情的男女等, 意思是幹壹次沒被抓到就想幹第二次;也可以解釋為偶做某事本來是為了滿足壹時的貪心或新鮮感,但做完此事後感到滿足或刺激,以後還想繼續做,甚至可能會演變成習慣、嗜好.。
人欲無窮,食髓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