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白銀期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7%。但是在某壹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過程中假如出現壹些情況的時候,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交易風險來對其交易保證金水平做壹個調整。
例如:
1、持倉量達到壹定的水平;
2、連續出現漲跌停板;
3、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細增大;
4、臨近交割期;
5、國家法定長假時期;
6、連續數個交易日的累計漲跌達到壹定水平;
7、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壹些情況;
(二)白銀期貨交易規則-漲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實施的價格漲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白銀期貨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但是在某壹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過程中假如出現壹些情況的時候,易所可以根據市場交易風險來對其漲跌停板幅度做壹個調整:
1、白銀期貨合約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時;
2、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變化時候;
3、遇到國家法定的長假時;
4、交易所認為的必要其他情況。
(三)白銀期貨交易規則-限倉制度
交易所實行的限倉制度是對交易所規定的會員或者客戶對白銀期貨某壹合約單變持倉的最大數量。但是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不受本條前款限制。品種期貨公司會員實行比例限倉,但是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實行數量限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