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則》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
兩個法規中,前者是對民事權益保護的壹般性規定,後者在第三十六條專門針對網絡侵權行為作了界定,因此都需要作詳細的了解和掌握。
2、《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本條例是網絡版權保護訴訟主要引用的依據,其中需要重點掌握第五條和第六條,主要是對免於版權責任的幾種情況的界定。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壹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本規定是規範BBS論壇服務的,重點把握第九條,即違禁信息範圍界定,內容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完全壹致。
擴展資料:
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設置了許可制度。
在現代社會,由政府代表人民或社會,依據特定的法律,對從事公***事業,尤其是對國計民生具有重要影響並且在資源上具有壹定稀缺性的新聞業實行許可制度。
即由政府通過特定的程序來分配相關的經營機會、社會資源,約束相關的從業者,設法使之滿足公眾的需要、便利和公***利益,是許多國家采用的較為通行的做法。
從法律角度來講,許可有民法意義上的許可和行政法意義上的許可。民法意義上的許可限於公民個人對自己私權利的處分,顯然不屬於這裏所講的許可。
這裏所講的許可,應當是公權力機構,比如在本《規定》當中,就是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主管機關,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實施的許可行為。被許可或需要在從事新聞服務活動過程中履行許可手續的,也是前面提到的幾類機構。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
百度百科-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人民網-互聯網新聞監管重在組織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