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考試科目三操作口訣如下:
沒有燈光開大燈,跟車會車用近光,有通過二字就遠近光交替。
壹、科目三燈光考試口訣:
1、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大燈。
2、夜間在簡姿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近光。
3、夜間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近光。
4、夜間與機動運握車會車;近光。
5、夜間通過拱橋、人行橫道;遠近光交替。
6、夜間通過急彎、坡路;遠近光交替。
7、夜間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遠近光交替。
8、夜間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示寬燈、危險報警燈。?
9、霧天行駛;霧燈旁咐慶、危險報警燈。
二、駕照考試科目三夜間行駛考試評分標準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