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大師《行李箱裏的女人》兇手答案真相解析:
《行李箱裏的女人》答案
高仲
《行李箱裏的女人》真相
案發之後,經過警方細密的調查檢驗,發現高仲在13號和14號的時間線上說謊。在漳紅河岸草叢裏找到了高仲常抽的軟中華的煙頭。警方立即對高仲進行審訊,在下午17:00左右,高仲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
兇器:泡在烏龜盆子裏的石頭。
破案思路:首先是死者的丈夫張喜丁,根據牌友口供可以得知那根帶血跡的木棍是早就有的,上面的血跡也是陳舊變色,幹涸;的。而那個與犯罪現場同樣款式的行李箱,也是高中時女兒使用過的舊行李箱,與犯罪現場行李箱Prime;表面漆光滑;的描述不符合,因此張喜丁沒有拋屍的可能。根據對死者家的調查後門門把手上有壹層薄薄的灰,證明有壹段時間內沒有人進出,最後壹次從後門走的應該是10號給李素梅離婚協議書的董梁才,這證明鄰居的口供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張喜丁沒有再進出,13號晚上就算是回來拿行李箱,也無法實行,且他騎著三輪車,夜晚經過必然會有聲音。通過李素梅給張喜丁買大額保險、和劉珊的聊天記錄及錄音中,可以猜測張喜丁其實預謀著殺死妻子而不是離婚,可惜壹直找不到合適的時機。但如果是張喜丁和劉珊殺人,他們不可能做成行李箱拋屍,因為他們兩人的目的在於拿到保險的錢,否則的話可以直接離婚。而要拿到保險就需要死者是意外死亡,行李箱拋屍是明顯的他殺,不屬於保險裏的意外死亡範疇,這樣壹來保險賠償就泡湯了。所以殺人目的為保險賠償的張喜丁不是兇手。
其次是死者的青梅竹馬,董梁才,估計會有人猜想是他用冰箱誤導了警方對屍體死亡時間的判斷,然後坐著14號淩晨的車趕回漳紅河,這樣正好和警方所判斷的時間差不多但是首先大冰箱裏面均勻地結了很多冰,有的還凍住了門,這說明冰箱很長時間沒有使用,就算需要從裏面取出冰塊,肯定也會破壞均勻的凍住的冰。其次,對於14號淩晨回來的火車票是這麽描述的ldquo;票根沒有撕下rdquo;,如果使用過的票是會被損壞的,在董良才的口供中,因為臨時有事,所以時間拖延了,沒有登上火車,且火車站的監控也證實董良才是16號回來的。由此壹來,董梁才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據。其次如果是他做了假的時間證明,首先他要知道那個時間死者會跑到漳紅河,這明顯不可能,因為死者跑走是偶然性時間,所以董梁才有完全的不在場證明。
而劉珊,她是唯壹壹個沒有正常說囗供的人。盡管從錄音可以看_她和情夫張喜丁***同秘密籌劃著殺了李素梅,可她並沒有對這件事太認真,反而認為只是玩笑話。10月13號晚上19:00,劉珊將錄音發送給李素梅,想讓李素梅和張喜丁關系惡化,加快兩人離婚的速度。通過警方的報告,可知李素梅的死亡時間是10月13日22:30之後,而劉珊是10月13日晚上22:10回家,還和鄰居說笑。而後當天夜裏壹直和張喜丁在壹起,無作案時間。鄰居的證詞也說到晚上兩個人在家裏說話,說話內容ldquo;膩死人〃。通過上面的推論已經排除了丈夫張喜丁,而劉珊和張喜丁的時間線高度重疊,且通過張喜丁的口供和行為,及上面的推論表示他並不知道死者是怎麽死的,也就是說在13號那天晚上之後,張喜丁並沒有出去,而是跟劉珊在劉珊的家裏。劉珊因為跟張喜丁在壹起,如果她離開,張喜丁會有反應,且殺人的話兩人的目的壹致。根據最近的求神拜佛可得知劉珊是知道了什麽,她的心理素質和現有證據均指向其不是兇手。
高仲有壹個很明顯的謊言,根據高仲的證詞睡到10月13號,下午兩三點左右,然後我急忙披了件舊大衣去了超市,董大哥已經準備好要走了,送走董大哥之後,我壹直在超市裏沒有出去,傍晚出門抽了個煙,抽煙的時候我才想起來,我有東西還在店裏還沒放回家,就騎摩托車帶著東西回了趟家。;可以得出結論,在高仲的證詞裏,他是10月13號晚上回的家,可是在鄰居的證詞中,明確記錄了,是14號深夜才聽到他的摩托車聲。所以在13號晚上他並沒有回家,而是在處理屍體。烏龜盆裏的石頭也有明確指向於高仲。
其他細節:對於拋屍工具為行李箱,有可能接觸到行李箱的只有張喜丁,董梁才,高仲。但是董梁才確認不在超市內,去了外省,也就是剩下,張喜丁,高仲兩人,高仲是最能直接接觸董的行李箱的人,而張喜丁女兒的行李箱不太符合拋屍行李箱的描述。所以拋屍的人極有可能是高仲。10月13號晚上19:00,李素梅收到劉珊發給自己的錄音,錄音裏的交談聲讓李素梅失望至極,自己為這個家庭付出了那麽多,到頭來卻換到了那句ldquo;我巴不得她淹死在漳紅河裏。rdquo;等到21:00張喜丁回家,李素梅拿_錄音跟張喜丁大吵壹架,而張喜丁面對錄音絲毫不在意,甚至再次家暴了李素梅。21:50,李素梅因家暴而哭著出門,她不知不覺走到了和董梁才定情的漳紅河,想著董梁才對她的好與自己丈夫對她的壞成鮮明對比,她看著漳紅河流動的河水哭了好壹會,她不明白為什麽自己會遇到這樣的丈夫,她怨恨自己的命運。看著手裏的離婚協議書,她下定決心要跟張喜丁離婚。正當她準備回家的時候,她聽到了不遠處好像有人走來。
李素梅朝發出聲音的方向望去,發現高仲向自己走來,於是李素梅起身打算避開高仲,但沒想到高仲快步走到她身邊,試圖對她進行猥褻。李素梅立刻激烈掙紮了起來,並高喊ldquo;救命;。高仲壹下子慌了神,連忙捂住她的嘴讓她停止呼救,並和她推搡起來。在兩人推搡的過程中高仲不小心將李素梅推到,她摔到地上,後腦勺腦幹處砸到了壹塊凸起的石頭上。李素梅的後腦處馬上湧出了壹片鮮血。
高仲原本在13號晚上22:00左右打算關超市,沒想到看到李素梅哭著跑了出去。看到漂亮的李素梅這麽晚還出去,高仲心中起了心思,決定尾隨李素梅。就這樣,兩人來到了漳紅河。高仲看著李素梅坐在岸邊,他看四下無人,就朝李素梅走過去。他本以為這是壹場艷遇,沒想到變成了誤殺。看著面色慘白的李素梅,高仲楞了很久,他顫抖的吸著嘴上的煙,最後然後把煙往地上壹摁,此時李素梅已經身體逐漸冰涼。他上前檢_李素梅的情況,不慎讓舊大衣沾上了血跡。鞋子也沾上了了流出來的血。高仲這個時候意識到自己不小心殺了人。
他快速的回到超市,拿走董梁才超市裏的大型行李箱,為防止別人發現又將行李箱用黑塑料袋裹起來。隨後他返回了現場,計劃將屍體藏起來。他先將死者身上的口袋全部搜刮壹番,將所有的東西都拿走銷毀。又用塑料袋套著手把李素梅放進了行李箱。他把裝有屍體的行李箱沈到了有淤泥和暗河的漳紅河裏,以期不會有人發現他犯罪的事實。
因為身上沾上了血跡,高屠夫決定回家處理大衣和鞋子。為避免在超市裏洗曬衣物引人懷疑,他於14號深夜無人的時候回到了自己家,將舊大衣和鞋子清洗幹凈。又將從死者身上收集到的物品全部燒毀,只留下死者離家時帶走的離婚協議書。因為都在壹個村子裏,他知道張喜丁三輪車的樣子,在10月14號的晚上,高仲把超市的門關上,步行到劉珊家門口,將離婚協議書放在了停在劉寡婦門前的三輪車裏,隨後返回超市。為了確保萬無壹失,他又在網上購買了同款的行李箱放回超市。
劉珊在案發後的倆天裏,從張喜丁那裏知道了死者失蹤的事情,本來她並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張喜丁把離婚合同給她看過後,而她又在張喜丁的三輪車中發現另壹份離婚合同。聯想到張喜丁對她說死者拿著她的那壹份離婚協議跑掉以及之前張喜丁對她說的話,她懷疑張喜丁殺死了死者。後來她又去漳紅河邊仔細查看發現了血跡。更加篤定是張喜丁殺死了死者,因此她最近請了佛像,在家求神拜佛。而金項鏈是張喜丁從死者的首飾中拿來獻殷勤獻給劉珊的。
那塊兒讓李素梅撞死的石頭被高仲帶回了家,他總是害怕扔掉後會被人看見,幾次扔掉石頭後又將它撿了回來。高仲心中的恐懼讓他只能把石頭帶回家,放到不起眼的地方。石頭被放在烏龜盆子裏,看著縮在殼裏的烏龜,他自嘲的笑了笑,他殺過豬,每壹只都是攜著慘烈痛苦,將血液揮灑到空氣中才不甘的閉上眼睛。可人有時活的還不如壹頭會吃會拉的牲畜有盼頭,遇到事情壹味的縮在殼裏,竟壹步錯,步步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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