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me和flames的區別為:指代不同、用法不同、詞性不同
壹、指代不同
1、flame:火焰,火舌。
2、flames:燃燒,(因強烈情緒而)變紅。
二、用法不同
1、flame:flame用作不及物動詞時的基本含義是“發火焰,燃燒”,通常指迅速燃燒的氣體或煙霧形成火舌。引申可指人“發火”“勃然大怒”。
2、flames:flame在句中也可用作及物動詞,意思是“火光照亮了〔染紅了…〕”,接簡單賓語和以形容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三、詞性不同
1、flame:作名詞單數形式和動詞復數形式。
2、flames:作名詞復數形式和動詞單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