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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列傳第九十五譯文

譯文:

司馬光,字君實,是陜州夏縣人。他的父親司馬池,曾任天章閣待制。司馬光七歲的時候,嚴肅如同成年人,聽別人講《左氏春秋》,他特別喜愛,回家後將所聽到的講給家人,竟能說出其中的大意。此後,他整天手不釋卷。宋仁宗寶元初年,司馬光考中進士,這年他剛二十歲。

他不喜歡華麗,“聞喜宴”唯獨司馬光不戴花,壹位同中進士的人告訴他說:“君王賞賜的花,不可違背。”於是司馬光才戴上壹枝。司馬光跟隨龐籍,擔任並州判官。麟州屈野河西良田頗多,西夏人蠶食這壹帶土地,已成為河東的禍患。

龐籍命令司馬光去巡視,司馬光建議說:“修築兩個城堡來抵禦西夏人,招募老百姓去耕種土地。耕種的人多,買入糧食的價格就低,也就可以慢慢緩和河東糧食價格昂貴而依賴遠處供給的憂慮。”龐籍聽從了他的計策。

麟州將領郭恩勇敢卻有點狂妄,率兵在夜間渡河,不設防備,被敵方消滅,龐籍因此獲罪,離開了麟州。司馬光三次上書陳述郭恩覆滅是自己的過失,但沒有得到答復。龐籍死後,司馬光上堂拜見他的妻子,待她像母親壹樣,撫養他的兒子就像自己的兄弟壹樣,當時的人都很稱贊他。

原文:

司馬光,字君實,陜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

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壹枝。從龐籍辟,通判並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為河東患。

籍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出處:出自元代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的《宋史》。

擴展資料:

人物簡介:

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號迂叟,陜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夏縣)人? ,世稱涑水先生 。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自稱西晉安平獻王司馬孚之後代。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及第,累遷龍圖閣直學士。宋神宗時,反對王安石變法,離開朝廷十五年,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

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元祐元年(1086年),去世,追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名列“元祐黨人”,配享宋哲宗廟廷,圖形昭勛閣;從祀於孔廟,稱“先儒司馬子”;從祀歷代帝王廟。

為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奮。以“日力不足,繼之以夜”自詡,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稽古錄》、《涑水記聞》、《潛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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