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倡議書壹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部分組成。
壹、標題。
通常在第壹行正中用較大的字體寫“倡議書”三個字。有時要點明倡議的核心事情,如“獻愛心活動的倡議”等等。
二、稱呼?
可寫可不寫。可根據倡議的對象而選用適當的稱呼。也可不用稱呼,而在正文中指出。
三、正文
1、倡議做什麽事情?交代事情的各種背景事實
2、為什麽要做這些事情?講清原因、目的和意義。
3、怎麽去做?提出初步設想和預期目標。
四、結尾
結尾要表示倡議者的決心和希望或者寫出某種建議,明確表示想達到的效果。
五、落款
落款即在右下方寫明倡議者單位、集體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署上發倡議的日期
關鍵環節:倡議書有無效果就看倡議的事情有無價值、所以應寫得情理並重,富有號召力。壹份好的倡議書應說之以理,動之以情,使人讀後能被妳的理由說服,能被妳的感情打動,這是倡議書的號召力的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