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違法犯罪,並非法律規定的專門術語,而是近幾年來人們約定俗成的概念,網絡違法犯罪包括壹般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行為兩個方面。現實生活中人們遭遇的不法侵害,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同樣可能發生。概括地說,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壹方面是以計算機網絡為客體而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如制造、傳播網絡病毒、進行網絡欺詐、侵犯他人隱私權;另壹方面是以計算機網絡為媒介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
科學地劃分網絡犯罪的類型對於預防和控制網絡犯罪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此,中外理論界從犯罪學、刑法學等不同角度對網絡犯罪進行了分類。美國計算機安全和犯罪研究專家唐×B×帕克根據計算機在犯罪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將計算機犯罪劃分為四種類型:計算機是犯罪對象;計算機構建了犯罪的環境;計算機提供了犯罪的手段;計算機被用來實施恐嚇、欺詐被害者(Chris Reed,Computer Law,Second edition,Blackstone Press Limited,1993)。德國著名計算機犯罪學專家Ulrich Side綜合各國的立法將計算機犯罪分為八種類型:侵犯隱私權;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計算機間諜;侵犯軟件版權;計算機破壞和計算機敲詐勒索;計算機欺詐;非法及有害信息;其他利用計算機實施的犯罪。《聯合國關於預防和控制與計算機相關犯罪指南》根據計算機網絡犯罪行為的特征將計算機網絡犯罪劃分為五種類型:計算機操作欺詐;計算機偽造;破壞或修正計算機數據或程序;非授權訪問計算機系統;非法復制計算機軟件。這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對網絡的分類(許秀中:《網絡與網絡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我國刑法把計算機犯罪規定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壹章中,其中第285條、第286條、第287條分別規定了計算機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利用計算機為工具實施的盜竊、詐騙等傳統犯罪。200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從侵害客體的不同對網絡犯罪進行了分類:妨害互聯網運行安全的網絡犯罪;妨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網絡犯罪;妨害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的網絡犯罪;妨害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網絡犯罪;其他網絡犯罪行為。
上述網絡犯罪類型的劃分對於青少年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類型的劃分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具體地說,青少年網絡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建立網站或網頁,傳播違法信息
在現代的信息社會中,網絡傳播的信息數量大、速度快、內容豐富,然而,網絡信息的內容良莠不齊,某些不良信息借助於網絡得以迅速傳播,網絡色情、暴力等信息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發展會帶來負面影響。由於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尚未成熟,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弱,部分青少年對網絡的不良或違法信息持認可態度。同時,他們建立網站或者通過網絡的其他路徑對網絡的違法信息再加以傳播,成為網絡違法信息的接受者和再傳播者。其中,網絡色情信息以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和傳播方式具有誘惑性、隱蔽性和挑逗性,由於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自制能力和判斷能力較弱,往往沈溺於色情信息的瀏覽,難以抵抗其誘惑,引發違法犯罪行為。網絡淫穢色情信息汙染了青少年的精神,嚴重損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劉振華:《‘網絡問題’與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思考》,《廣西公安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3<1>)。
2.利用網絡侵犯他人隱私權、名譽權
網絡的發展為人類的社會生活帶來了許多便利,但同時也為社會風險和沖突的增加打開了方便之門。由於互聯網營造的是壹個數字化的環境,它不具備現實社會的具體時空位置,身處虛擬場域的人們可以用虛擬的身份自由地進行交流,發布自己的思想和言論。因此,在網上可以通過搜索探知他人的隱私信息,如果不適當地泄露就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在網絡上可以發表不實的言論,辱罵他人,進行網絡漫罵,從而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3.非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
非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在網上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致使他人的計算機系統毀損或信息丟失,或者利用網絡自身的脆弱性攻擊網絡設施,破壞網絡信息的傳播。違法犯罪行為人利用黑客手段和制造網絡病毒的技術,攻擊互聯網,使國家或地區的通訊、交通、供電等部門的網絡系統遭到破壞或癱瘓,給國家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
4.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
從網絡的性質來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分為兩類:壹是非法用戶侵入信息系統,即無權訪問特定信息系統的人非法侵入該系統。二是合法用戶的越權訪問,即有權訪問特定信息系統的用戶,未經批準或者授權而擅自訪問特定信息系統或者調取系統內部資源。我國刑法規定的應受刑罰處罰的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主要是指前者。根據我國刑法第285條的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
5.利用網絡實施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青少年受不良因素的影響,利用網絡實施盜竊、詐騙、搶劫和強奸等犯罪行為,這些犯罪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