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入證明的收入包括哪些
收入證明的收入包括底薪、傭金及額外 津貼等。底薪:是每月每期固定的金額。傭金:是 售貨員、 推銷員、地產經紀、旅行社導遊等,按其個別員工的營業額,多勞多得的。津貼:包括交通津貼、房租津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等。工作收人是指工資。
二、收入證明怎麽開
收入證明的開具方法:
1.有正規工作找公司開具,用公司的公章蓋章即可,填寫實際的稅前/稅後工資均可。
2.若是私營業主沒有辦法開具收入證明需提供的資料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證明(連續繳稅時間各地規定有所不同)或近六個月的銀行存款流水單。
3.若是自由職業者如果有存款,可以提供存款證明;如果沒有,要前往有收入進賬的銀行辦理流水單,流水單可以證明妳有持續收入。
提醒,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而且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三、收入證明蓋章單位有風險嗎
收入證明蓋章單位有風險,主要是有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這兩種風險存在的。
1.法律風險是指,收取收入證明的公司(比如銀行)如果進行電話核實,或其它核實方式,表明此證明為假,妳就有出偽證的嫌疑。
2.聲譽風險是指,如果這個證明被用於非法用途,或證明為偽證,對妳公司的聲譽可能造成損害。
3.還有可能引發勞動爭議。如果公司虛開收入證明或社保證明後,員工提出公司未足額發放工資時,公司雖然可以提供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工資約定、員工虛開收入證明申請或者提供銀行工資卡發放明細來進行反駁,但大部分企業勞動合同中要麽只約定基本工資數額,要麽只是約定固定工資項目。而銀行工資卡明細也只能反映每月單位給員工實際支付多少工資,並不能說明每月都足額支付了。員工虛開收入證明申請有可能是因公司屬於用工強勢方而提交的,所以效果並不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很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