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的填寫規範和樣本如下:
正面填寫時,首要要求是標準化和規範化,確保要素齊全、數字準確、字跡清晰,避免塗改。金額部分,要用正楷或行書書寫中文大寫,如壹、貳、三等,不可使用簡化字或阿拉伯數字,如“壹萬”而非“10000”。金額到“元”後,通常寫“整”或“正”,但“分”後不需。必須明確標明“人民幣”,若無則需補填,且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金額單位。
小寫金額中的“0”處理有特定規則: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應寫“零”;連續“0”可只寫壹個;萬位或元位“0”且前後非“0”,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寫“零”。角位為“0”而分位非“0”時,元後需加“零”。同時,務必在阿拉伯小寫金額前使用人民幣符號“¥”,且金額數字要清晰可辨。
出票日期需用中文大寫,如“壹拾月零貳拾日”;小寫日期不合規時,銀行可能接受但責任自負。簽發時需確保賬戶余額充足,否則簽發空頭支票將面臨罰款。另外,支票的有效期通常為10天,過期將作廢。
在簽發流程中,客戶需按順序填寫,出票後收款人應在支票背面簽章,個人還需出示身份證件。支票丟失時,可申請掛失止付。使用完畢後,應繳還銀行未使用的空白支票。最後,現金支票僅限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結清銷戶時,剩余空白支票需交回銀行。
以上就是現金支票填寫的詳細規則和流程,務必嚴格遵循以確保支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