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生效所具備的條件是什麽:
我國法律規定,勞務合同的生效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勞務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壹致;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勞務合同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
臨時工勞動合同期限多長時間?
臨時勞動工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派遣中的被派遣勞動者。法律上以及實踐中,非全日制勞動者基本不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無勞動合同最長期限的限制。至於被派遣勞動者,法律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只能從事輔助性、臨時性、可替代性的工作,並且工作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至於被派遣勞動者,其與用工單位壹般不簽訂勞動合同,只與用人單位即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合同期限不低於兩年,最長期限則無限制。因此,臨時勞動者並無最長勞動合同期限的限制,只有工作時間的限制,即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工作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