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滿足年齡和戶籍要求。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具有成都戶籍。如果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成都,在就服兵役期間也視為具有成都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也應當具有成都戶籍。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狀況。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收入限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成都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家庭財產總額或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成都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申請人的工作情況。對於家庭申請的,申請人需滿足壹定條件,如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主申請人具有核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無自有住房或現有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6平方米等。
成都保障房的申請流程:
1、資格審查:申請人應首先確保自己的房產符合申請條件,這通常意味著房產必須是無產權糾紛、無查封登記限制的信息,並且具備基本的居住條件。
2、獲取租賃碼。
3、項目登記。
4、選房:選房順序會在項目選房公告中公示,申請人需要根據公告內容參與選房。如果申請人未按規定參與選房,其登記可能會被取消。
5、簽訂合同。
6、辦理入住:申請人完成合同簽訂和相關手續後,便可以正式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
綜上所述,成都市保障房申請條件涉及戶籍、收入、住房狀況和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申請人需滿足這些條件並通過審核程序方有可能獲得保障房。
法律依據: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壹條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本市規定的收入標準和住房條件,具體標準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