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結婚證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結婚證辦理程序有三步。具體如下:
1、初審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審查
(1)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壹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壹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