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是中央實施的壹項對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主要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逐步的解決農村地區師資的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的情況,促進教育資源的均衡發展。
特崗由於是各個地區不是統壹的考試,因此在考試時間、考試內容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對於特崗而言,特崗壹般是各個省的教育廳,通過中央下發的特崗崗位進行統壹發布招聘的公告,統壹進行考試,之後各個地市的分數線由高到低進行選擇進面試的名單,擇優錄取。
壹般特崗教師在錄用後,實行合同管理,無試用期,需簽訂3年聘任協議,暫不入編。3年聘期期滿後,考核合格,保證落實崗位,確保有編有崗。
擴展資料
薪酬待遇
聘期期間執行國家統壹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包括績效工資。其它津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也就是會所,特崗教師年收入水平原則上不低於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
為其購買社會保險和享受當地規定的待遇,提供周轉宿舍和其它生活條件。聘期滿3年後,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