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績效工資如何認定需要國家政策進壹步出臺;
2、績效工資肯定是好事,實質就是加薪,在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前提下;
3、績效工資與公務員並沒有聯系。
壹般績效工資怎麽算的
1、首先根據企業凈利潤來制定整體員工工資總額,在根據工資總額制定計件工資與基數。大致是生產數量乘以計件工資乘以基數績效工資這是壹般公司的計算標準;
2、績效工資的考核標準,五分工作績效始終超越本職位常規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等明顯超出規定的要求,得到來自客戶或上司的高度評價或表揚。通常都是很主動自覺地去完成,根本無需催促。四分工作績效達到或超過本職位常規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按照規定要求完成任務,經常在數量、質量上達到或超出規定的標準,能主動自覺地去完成,無需催促。被服務的對象是滿意的。三分正常可接受,工作績效經常維持本職位常規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要求,基本沒有投訴現象,基本能主動自覺地開展各項工作,屬於基本滿意。兩分需改進,工作績效未達到本職位常規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時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有投訴現象,但不嚴重,經常需要他人的催促才能完成任務,屬於不太滿意。壹到零分不良,工作績效顯著低於常規本職位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常常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經常有投訴發生,屬於很不滿意。
法律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五條,國家公務員中的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的產生和任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