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棚戶區改造拆遷區別棚戶區拆遷補償和正常房屋拆遷補償的補償項目基本是壹樣的,只是補償的標準、補償的多少等存在區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壹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二、征收方威脅不搬遷要強拆拆遷戶應該相信嗎征收方威脅不搬遷就要強拆的,要看拆遷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如果符合的,被拆遷人要做好準備,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壹)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二)簽訂《房屋拆遷協議》後,按照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要求履行合同進行拆遷的,當事人應當履行其義務,所以拆遷協議也是作為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之規定,土地征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才算合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百八十二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三、棚戶區改造流程是怎麽樣的改造項目第壹步:計劃的編制和審核當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的房屋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編制該地區的改造計劃,並將改造計劃上報到重要項目建築指揮部辦公室,由該辦公室召集其他相關部門壹起對改造計劃的可行性以及公益性進行審查。改造項目第二步:征詢意見、辦理手續改造計劃經確認後,當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改造項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進行征詢意見的工作。若大部分房屋所有人和公房承租人都同意改造的,則政府就可以確定相應的擬征收範圍了。在確定要改造之後,當地各部門會簡化審批手續,加快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推進。改造項目第三步:暫停辦理,調查登記暫停期的規定是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相同的,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在確定征收範圍後會發布暫停公告,要求在壹年內禁止搶建、擴建、新建房屋等行為。同時,房屋征收部門還有組織對要征收的房屋進行實地調查,包括權屬、用途、建築面積,並予以公告。改造項目第四步:征詢方案,預簽協議棚戶區改造中也有安置補償方案的要求,經批準後的安置補償方案需要在房屋征收範圍內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見。如果被征收人對該安置補償方案不滿意的,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意見書。多數被征收人都有意見的,征收方還需要舉行聽證會,並就聽證會和公民意見修改方案。方案通過後,征收方就會組織被證書方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預征收協議。改造項目第五步:決定征收或補償在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之後,預征收協議就跟正式協議壹樣生效了。簽訂了協議的,征收方會按照協議進行補償;未簽訂協議的,則由相關部門重新作出補償決定。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國家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