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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與有意義作文

篇壹:有意思與有意義

 看到標題,第壹反應是屈原的懷石沈江。

 不得不說我是個略顯“淺薄”的人,因此知道了屈原為信念而自殺的時候只道是有意思,太有意思了。為了他所理想的君王,所期待的國土,所夢想的潔白,當壹切化為泡影,抱起壹塊石頭,沈入大江。“真可悲!”“何必呢?”兩種感嘆充斥著我的大腦。但我後來發現並非如此。他所做的壹切都是有意義的,包括他的文字,他的語句,甚至他的死亡。比如?比如現今我們學到了他的文字,知道了他所擁有的那種美,那種“皎皎無塵”的美,於是我們開始向他學習,凈化心靈,保持正直。是的,也許當時他的死亡並不能帶來什麽,但現今的壹切說明了其意義。很多事情壹時半會甚至很長壹段時間妳會只覺得它很有意思,很好玩,甚至充滿情趣,殊不知它其實是在妳不知道的時候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妳,影響著我,乃至於整個世界,歷史是個好東西,它會沈澱壹切。

 說起歷史,我便會想起那本《史記》。是啊,多有意思的壹部史書,不僅有人物介紹還有作者點評,洋洋灑灑,人物形象生動活潑,的確很有情趣,雖然司馬遷由於某些原因改了些歷史,雖然由於某些遭遇加入了自己的感情。是的,壹本小小的古書並不能帶來什麽。其後幾千年仍舊是中央集權,做官的做官,上朝的上朝,腐敗的腐敗。即使司馬遷身受酷刑、忍辱負重、甚至是傾家蕩產才寫出了這麽壹部“無用之書”。其實不然,與屈原的事例相同,雖然現在也未改變什麽,但我們從中理解了古人的苦難,於是試著改變自己。“沈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於是再擡起頭,背負著苦難,向前走。革命尚未成功,壯士仍需努力,也許意義還未顯出,但汗水與血淚會感化壹切,前人的歷史是前人的,我們的歷史是我們的。

 相反,光有汗水與血淚是壹件很辛苦的事,若只有意義而沒有了意思,那就更加沒有意思。比如?比如苦讀書。讀書是壹件有意義的事情,它能提高學識,塑造人格,若加個“苦”字,這壹切黯然無光了。

 但只有意思而沒有意義,那就會引發禍端,輕則虛度光陰,沒有信念,沒有理想,整天只會翻日歷,生活變得蒼白。重則危害生命。賺錢很有意思,但只顧賺錢那就危險了。比如之前看到的遺址公園化,文化與文明在錢的利益驅動下變得不堪壹擊。比如現今的地溝油,毒膠囊,甚至之前的毒奶粉,壹切如同蒼白的空洞,了無生息,沒有意義,吞噬著精神。

 所幸我們仍舊活著,那跳動著的脈搏也在訴說著。因此,燃燒妳的小宇宙,煥發妳的激情,將有意思的人生過得有意義。

篇二:有意思與有意義

 有意思與有意義,它們是壹對矛盾體,對立而統壹。我常常被教導說要從有意義的事中尋找樂趣,發現有意思的事,但我認為,從有意思處開始徜徉,同樣可以遊至價值的彼岸,甚至更堅忍,更耐久。

 意義,它有時和責任壹同提及,承擔責任肩負使命去做有意義的事,創造價值,實現自我價值。做有意義的事,對各行各業的人來說,都是壹種壓力,每個人都要掙脫,但每個人的親朋好友,乃至內心都會銘戒自己堅持完成,縱然辛苦,但我們知曉,許多人,擁有放蕩的青春,卻迎接悔恨的晚年,我們曾將“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作過座右銘,因為我們心中如鏡,知道日復壹日地辛勤勞作既是苦也是樂,雖苦卻可以得到收獲,樂,因為能在社會中交往,在工作中釋放才智,況且,有意義的事,早在我們出生前便被安排,如影隨形,我們只會往人生的背簍中放入鵝卵石,而不會取出哪怕壹顆,它們那樣珍貴,我不舍得。

 誰若遊戲人生,就將壹事無成,誰不主宰自我,便將永為奴隸。這告訴我,做有意義的事,是生存的必要,當我堅實地踏往高處時情趣自然會出現,有意思往往隱匿在有意義身後,小心地收斂氣息直到勇者前來。

 成為壹個有意義的人,就像納入沙礫的蚌,經歷無數的交替、銜接、磨難,堅毅地點亮燈盞,這是壹條路,然而還有另壹條,愛上妳的興趣,頑強地奮鬥挖掘其意義。

 做世人覺得有意義的事,走世人走過並證明通向成功的路,固然不錯,然而我更欽佩追隨自己內心,敢於為天下先走出壹條新路的人,做有意思的事,遭受旁人的嘲諷與譏笑,緊攥其深遠的意義,他們的付出會更大,他們手捧的燈盞是無人問津、火苗微小的。華羅庚深迷數學,半路讀書,經歷更多的挫折成為中國少有的傑出數學家,喬布斯忠於夢想成為科技界的神話。熱愛的力量,最堅韌,最持久。

 於有意義中發現趣味,在趣味中深入發掘轉入價值創造,有意思和有意義相輔相成,缺壹不可。

篇三:有意思與有意義作文

 有意思與有意義,這兩個詞語雖然在涵義上相差甚遠,但他們在很多時候是可以相互重疊,相互滲透的。

 有意思的事在壹開始的時候可能看不出什麽,但是時間壹長就很可能成為有意義的東西。中國最常見的漢字書法,在古代時只是壹些人想在字中註入情感,使字更加美麗才創作出來的。那時就是“自發階段”。人們覺得這樣寫字或是那樣寫字十分有樂趣,十分有意思。因此出現各種派別,各種字體。每種字都是人們在情感的驅使下創作出的結晶。現在看看,這些書法各使我們感觸萬千,受益匪淺。古時人們因有意思而寫出的字,卻在不知不覺中流傳下來,無論是這門藝術或是這些文字,都是中華歷史的見證,是意義非凡的瑰寶。

 《昆蟲記》的作者法布爾,非常喜歡觀察昆蟲。壹直親身呆在大自然中,與各種昆蟲為伴。於是後來他決定把這些有意思的、不為人知的東西記錄下來。《昆蟲記》的創作就這樣開始了。在法布爾的實驗中完全沒有單調的事物,他都是以壹些平常的方式,有趣的手法來記錄昆蟲的生活。在壹篇寫松毛蟲的文章中,法布爾找來壹隊松毛蟲,把他們首尾相連的放在壹個花盆的圓邊上。後來這壹隊毛蟲就“後面踩著前面的腳印”走著,直到幾天後餓的不行從花盆上掉下,才知道自己在繞圓圈。這個有意思的實驗告訴了我們松毛蟲“愛跟班”的習性。這壹本書寫下來,成了又有趣又有意義的東西。

 在興趣的驅動下找工作,最後成就壹番事業。這樣從有意思到有意義的事並不少見。然而,有意義的事也能變為有意思的事。在平時捐點款,雖然自己並不覺得有什麽趣,但這些錢對別人來說卻意義巨大。慢慢當自己想起這些事,看到被捐款的人的笑臉時,這種幸福感會成為繼續捐款的動力,這時候捐款這種有意義的事已經成為了對自己來說有意思的事了。

 不論怎麽變換,有意思的事和有意義的事總會合在壹起,它們在壹起才能變得最有意思,最有意義。

篇四:有意思與有意義

 許多人高喊著“人生得意須盡歡”的口號,壹輩子只做有意思的事;許多人高喊著“報效社會,為國爭光”的口號,壹輩子只有有意義的事。我卻都不怎麽認同,這真的“有意思”、“有意義”?

 首先是那些追求“有意思”的人,壹輩子追求樂趣,沈迷於自己的世界,縱然妳這輩子過的開心快樂,但妳敢回頭看看麽?相信妳若回頭,定會有股迷茫感湧上心頭,“這輩子到底做了什麽?”自問而不能自答,只能在“有意思”中逃避他人,逃避自己,對不起他人,對不起自己。連自己本人都不敢、不願去正視的人生,真的“有意思”麽?

 再是那些追求“有意義”的人,首先讓我為妳偉大的犧牲精神以及創造出的巨大價值敬上壹禮,這無疑是值得贊揚的。但我不認為這完成了作為壹個人降生於世所有的與生俱來的使命。畢竟流水線上的機械手臂也同樣做了壹輩子“有意義”的事,區別只是做出的貢獻大小罷了。這絕不應是人與機器的差別。壓抑自己的感情度過壹生,為了創造價值而活,對社會無疑是“有意義”的,而對自己,真的“有意義”嗎?

 為了“有意思”,必須“有意義”;為了“有意義”,必須“有意思”。

 個人認為,“有意義”與“有意思”就像光與影,是事物的壹體兩面,不可分割。於是既“有意義”,又“有意思”的壹生便成了最佳的選擇。

 若妳熱愛遊戲,那為何不學習程序制作,自己去編寫壹款驚天地泣鬼神的遊戲大作?若妳熱愛電影,那為何不考入影視學校,自己去導作壹場超越巔峰的電影大片呢?既獲得了樂趣又創造了價值,有意思而又有意義,何樂而不為呢?

 可能現實是殘酷的,終究與理想還是擦肩而過,只好做著單純的“有意義”的工作,那麽為什麽不試著愛上妳現在的工作,從中收獲樂趣呢?我相信這麽做還能提高效率,創造更多的價值,為何不嘗試壹下呢?

 有意思和有意義並不是魚和熊掌,它們是兩塊完美契合的拼圖,少了壹塊就不完整了,也拼不出圖像了,拼不出完美人生的宏圖。

 拿好這兩塊拼圖吧,用自己的手將它們拼接起來,用自己的手去創造有意思與有意義的壹生,創造在生命的末路能讓自己含笑九泉的壹生!

篇五:有意思與有意義

 在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有意思與有意義這對兄弟的關系越來越遠了。

 通常情況下,“有意思”讓人想到的是數不盡的娛樂節目、數不盡的電視劇以及甜到膩的流行歌曲,華麗的電子遊戲。我們願意看到銀屏上主持人與嘉賓互相打情罵俏,我們樂於聽到原本純真的女孩嘲諷雖窮醜矮但有誌的青年。因為我們渴望著這些刺激我們的內心。僅僅為了刺激!僅僅覺得這是些有意思的事。有意思足矣!每天忙東忙西,摧眉折腰,閑暇時光調劑心靈,還有什麽比這種更好呢?該笑的笑兩聲,該罵的罵兩句。可是這又有什麽價值呢?

 又如,這些年,壹直流行著“審醜”。何謂“審醜”?說白了,將美與醜混為壹談。不要說“審醜”也是反諷,不僅能取悅大眾,還是壹件有意義的事。可是又有疑問了,為什麽審醜審著審著,甘願露醜之流沒被反諷至消失殆盡,卻越來越多呢?爆兩張醜態百出的照,加兩句諂媚妖艷之語,雖有壹片罵聲,不也紅遍大江南北?更有甚者,拿到綠卡,成為美利堅子民。這對於我們這些看客而言又有什麽價值呢!

 回想古人,那份忠貞的節操,不禁使人動容,讓人感觸,更激勵了後來之人。隨便列幾句名句,不都是文學與藝術的完美融合?悲有“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喜有“卻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詩書喜欲狂。”古人寫作講求意境,盎然生趣之中讓人領悟到壹份真諦。所以意思與意義本不該分家。

 或許還能再看看國外。固然,國外的娛樂產業比我國發達許多,但不代表,比我們更會低俗,更會拙劣的把戲。因為他們中的有些的確找到了娛樂的價值所在。比如說電影,尤其是美國電影,曾經它也是庸俗泛濫,以計算全國電影拍攝總時間,開拍數為傲,可是也擋不住進化的潮流。對於我們這壹代人,似乎每年都有大片可以欣賞,每年都會有萬人空巷追壹部電影的故事。為什麽這些電影能受追捧?撇開我們所謂的那些“個人英雄主義”,主要還是文化的`沖擊力。在或詼諧或感人中每個人都體會到自己能體會到的東西,不論是情感,還是追名逐利。至少,當我欣賞完壹部好電影,總覺得心中沈甸甸的。這是藝術與思想完美的結合。反觀國內,我們洗掉了不少本應刻在骨子裏的記號,那些見義勇為,那些大公無私,轉而在物質享受的驅動下,冷漠,浮躁……我們看似模仿得了國外“有意思”的東西,但是丟掉了裏面的核心。

 再從壹個側面體現這壹點。如今,在床頭還有多少人會放壹本會看的書呢?睡前沈浸在文字的海洋中不是壹件非常美好的事嗎?與作者溝通,與自己交談,使人愉悅,引人深思,或許還能做個好夢。

 種種此類細節還有很多,總結壹下,我們如今自覺接受的是已經泛濫的娛樂,這些只有外衣的娛樂足以改造文化,使我們忘卻自己的文化,忘卻自己的價值,使人內心麻木;麻木之後又更加空虛……以此惡性循環,“有意思”與“有意義”二兄恐怕遲早鬧翻臉。

 所以,提個良策,昨日(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多讀好書,終生無憾,我們的人生既有意思,又有意義。

篇六:有意思與有意義

 壹看到這個題目,便會有壹種強烈的使命感要把有意思與有意義區分出個高下,或許大多數人都會站在有意義這邊,畢竟我們早就知道價值比情趣更重要,但我認為也就是這種思維定式使我們片面地追求意義,而忽略了意思的不可或缺。

 我從不反對意義在人生中的重要性,也不只是為意思的門庭冷落而打抱不平,可我不認為我們可以因為要追求意義而放棄了意思。

 如今我們都面臨著高考的莫大壓力,於是在生活中往往埋頭於書本,語文背誦、數學難題、英語單詞……為了達到考取高分的目標,這些確實是最有意義的事了。可與此同時,我們也常常被限制得只能從事這些有意義的活動了。學習,使我們縮減了運動和娛樂的時間,甚至放棄工作,使我們從早到晚黏於座椅上,舍棄了興趣與休息,留下的盡是些成沈重的步伐與背影。為什麽可以用有意思的事來作為犧牲,換取更加"寶貴"的有意義的時間呢?我們可以埋怨這是形式所迫,但不可否認,最終是我們自己選擇與生會活妥協的。

 片面地追求遠不只如此,我們為了說服自己放棄有意思而選擇有意義,就往往主觀臆斷地將意義強加於了意思。

 追求理想,或許是人生中最有意義的事,然而,制定理想就成了世界上最難的事了。小時候就會被問及自己的理想,我們也許就像賈寶玉抓周那樣,會從稚嫩的腦海中擠出自己營造的最美好的幸福畫面:遊樂園、媽媽燒的菜,新的玩具。我記得這些最有意思的事在我的甜蜜思考後折合成了幾個字:“天天都開開心心的!”那時就是這麽“幼稚”地告訴了爸爸,接著只是隱隱約約地覺得在客人面前,爸爸笑著沒了話說,壹旁的客人也都哈哈地笑了起來。我萬萬沒有想到,在如此和諧的氛圍中我仍是挨了下打屁股,“重說!”――我為什麽要重說,這明明就是我的理想。當時是如此的理直氣壯,可不知為什麽,當長大後再次被問及時,我已經簡而明朗的回答道:“考上理想大學!”我至今不認為考上大學是什麽有意思的事,可在潛移默化中,我們考慮事物的順序已從先是否有意思,變為了先是否有意義,與此同時,我們又是如此輕易地將他人對於意義的解釋強加到自己對意思的理解上,這明顯是對意思的不公啊!

 不知不覺,沒有意思的事被冠上了有意義的名號,且被人們不知疲倦地做著,而有意思的事卻被公認是沒有意義,而遭到人們的摒棄。此時也許有人會辯解道“這既有意思又有意義。”這顯然有可能,但我認為此時再談有沒有意思,還有什麽意義嗎?作文

篇七:有意思與有意義

 “有意思”與“有意義”,雖然只有壹個字不同,但含義卻大不相同。“有意思”是指能給妳帶來身心愉悅的感覺,“有意義”則更多的是指妳所做的事情的價值。而這不同之中,卻也應該擁有某種特殊的關聯。

 先來單看“有意思”,世間的物千差萬別,人各不相同,自然,有意思的事也因人而異。有的人認為讀書學習是有意思的;有的人認為玩電腦、玩PSP是有意思的;也有的人,正如我母親那樣,認為看八點檔的肥皂劇是有意思的;還有壹個朋友認為最有意思的,莫過於什麽事都不幹,發呆放空。不必驚奇,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樂趣,那接下來該探討的就是那種特殊的關聯了,有意思的事是否就是有意義的?

 其實,這也很難探討出結果。像我認為上網玩電腦就是有意義的,應為它能舒緩疲勞放松身心呀,但母親就認為這純粹是玩物喪誌。同時,對於她看著肥皂劇總是熱淚盈眶的時候,我也無法理解,那些永遠是車禍、失憶、絕癥的狗血劇有什麽好看的,母親卻振振有詞:“這能讓我感受到這愛的偉大。”由此看出,每個人認為自己有意思的事也許都是有意義的。

 但從我個人角度出發,這其中是個心態問題。有意義並不代表說是壹定要有多麽重大的意義,像什麽利國利民啊,能夠徹底消滅皮鞋制的果凍啊,只要能對自己或周圍,產生有益的作用,哪怕是壹丁點兒,也是有意義的,就如上文提到的玩電腦能放松身心,有時還能鍛煉大腦思維,這就是有意義的,當然前提是要把握好度。

 同樣的,有意義的事是否是有意思的呢?大部分學生可能認為讀書學習是枯燥沒意思的,但家長卻認為這是有意義的事,所以出現了壹個矛盾。其實不然,別人覺得有意義的,對妳而言是沒什麽用的,只有當妳自己覺得這件事是有意義的,妳才能真正感受到它的有意思,才能真正沈浸於此,並且往往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總之,有意義與有意思,能否並存於同壹件事,就在於妳如何看待這件事,如何看待“有意思”與“有意義”。

篇八:有意思與有意義

 有意思與有意義似乎不是針尖與麥芒,更像是矛與盾,相輔相成。

 人的壹生,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夢想,也許是當壹個好的父親或母親,也許是改變這個世界,至於到底哪個更偉大,更有意義,實在不是能輕易判定的事。但無論怎樣,做自己想做的事,沈浸其中,從而實現自我的價值,都是快樂的。

 驅動自己行為的很大部分是自身的主觀意誌,從而實現對自我的壹種滿足,這可以定義為有意思。有意思顯然是壹種自我衡量,如果去衡定別人的行為,可能會發現除自己以外的很多人都是壹群無聊之人。

 至於什麽是有意義,當然對每壹個人來說,意義或者說某件事物內在的價值是各不相同的,那麽“有意義”對每壹個人來說都是不同的。所以應把“有意義”定義為實現自我或是實現有益於他人,或者更寬泛壹點,可以有益全人類,根據普世價值觀。

 顯而易見,由自我意誌驅動的行為所完成的事是快樂的,有意思的,同時也實現了自我或他人,做到了有意義。所以,有意義與有意思確實密不可分。

 喬布斯將“至繁歸於至簡”作為終身的信條,這從蘋果公司的歷代產品中可以知曉。而歷代產品都完成了對整個行業的推動,成為行業標準,且改變了世界。喬布斯在產品的設計研發中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很顯然在其中他是十分快樂的,他做著他想做的,且做到了有意義。

 曾經,比爾蓋茨說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大概是這個道理:有意思可以引導有意義。

 但是“意義”也是對自身的壹種滿足,如果預期的目標不能盡數實現,“意義”相對於主觀上的期望就偏少了,那麽失落感很有可能覆蓋完成自己想做之事所帶來的幸福感。所以自身對結果的期許會打破原先“意思”與“意義”的平衡。這不難解釋為什麽當今社會那麽多人工作地不快樂,是期望偏離了所帶來“意義”的方向,亦或是期望高出了行為所能帶來的實際意義。

 我們應該明晰,自己的行為能帶來怎樣的自我實現,並進行適當的自我預期與自我調整,使有意思與有意義達到最大化,從中獲得對自我的滿足,達到壹種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