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格比賽規則如下:
壹、比賽模式禁選
1、比賽為殿堂級模式,同壹局中不能出現重復的兩個角色。
2、每輪比賽分為上半場及下半場,上半場由A隊伍的四名求生者對陣B隊伍的壹名監管者,下半場由B隊伍的四名求生者對陣A隊伍的壹名監管者。
3、每場比賽開始前,雙方戰隊隊長擲硬幣猜正反,勝方選擇第壹回合比賽地圖,上下半場比賽地圖壹致,負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隨後雙方每輪依次交換選擇順序。
4、BO3比賽中,第壹回合比賽無需禁用角色,第二回合雙方戰隊各禁用1名角色,第三回合雙方戰隊各禁用2名角色(加賽禁用3名角色)。
5、BO5比賽中,第壹回合比賽無需禁用角色,第二回合雙方戰隊各禁用1名角色,第三回合雙方戰隊各禁用2名角色,第四和第五回合雙方戰隊各禁用3名角色。其中,每輪比賽上下半場均需重新禁用角色。
二、積分獲取規則
每小局(半場),隊伍根據以下規則獲得相應積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0人,求生者方0分,監管者方5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1人,求生者方1分,監管者方3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2人,求生者方2分,監管者方2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3人,求生者方3分,監管者方1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4人,求生者方5分,監管者方0分。
註:每輪比賽判定勝負的條件為上下半場積分之和,積分之和較高隊伍獲得本輪比賽勝利,反之失敗;積分之和相同,則判為平局。
平局補充規則:
1、優先比較兩隊整個系列賽的積分,積分多者獲勝。
2、若整個系列賽的積分仍舊相同,則加賽壹輪。所加輪次會根據雙方積分高低判定勝負。
3、若加賽時仍出現雙方積分相同的情況,則首先判斷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是否有隊員成功逃生,若至少有壹個求生者逃生,則以戰隊成員作為求生者陣營時比賽時間作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若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均無人逃脫,則以戰隊成員作為監管者陣營時比賽時間作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