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16周歲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前往銀行營業網點進行申請辦理;
2、未滿16周歲的需攜帶戶口本且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前往辦理。
辦理流程:
1、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工本費費用到辦卡銀行的網點;
2、在大堂掛號預約辦理業務並排隊等候辦理業務;
3、排到後向櫃員說申請銀行卡,再提交身份證;
4、需要填寫壹張銀行卡申請表,填完交給工作人員處理;
5、設置銀行卡密碼,並進行確認;
6、密碼設置完成後銀行卡基本就辦理完了,等候櫃員發卡即可。
需要的證件:
1、有效身份證件;
2、工作證明(異地辦理銀行卡);
3、監護人有限證件、戶口本(未滿16周歲或無身份證);
4、實名註冊的手機號碼(需要開通手機銀行或短信通知業務);
5、人民幣等。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