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寫法是:碑文通常有擡頭、正文、落款三部分,依次從右往左豎著寫,擡頭就是寫死者在生前從事什麽職務等,正文主要就是寫立碑的人對於死者的稱謂以及死者的姓名,落款寫名立碑人的身份、姓名以及立碑時間。
在中國,立碑是非常重要的事項,壹個人死後,唯壹的存在證明就是墓碑了,比墓碑更重要的地方是墓碑的格式,墓碑書寫的格式決定了墓碑的整個格調,也表達了墓主人的生平,很多人在立碑的時候並不太註重這些,殊不知,墓碑只是載體,格式才是靈魂。
碑文緣起
凡有緣起的往往存在於別人為自己的親人撰寫的碑記中。這在民國(含)前較多。請別人為自己的親人寫墓記原因有二。
第壹,當時教育不普及,自己沒文化,甚至是文盲,寫不來。
第二,請有身份、有名望的人來寫,顯得更有“面兒”。
請外人來寫的碑文開頭壹般是這樣的:某某(墓主的至親)持墓主的“行狀”來求自己,鑒於與墓主家族的關系,自己勉為其難地寫了這壹篇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