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insisted on正確。insist用作不及物動詞時,其後常須加介詞on,然後接名詞、代詞或動名詞。該動名詞前可加物主代詞或名詞、人稱代詞的賓格形式作其邏輯主語,該動名詞的否定形式是在其前直接加not。
insisted
壹、含義:
vt. 堅持;堅決主張。
vi. 堅持;強調。
二、用法:
insist的基本意思是“堅持”,常用於堅持意見、看法、主張等。
insist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作及物動詞時,不能用名詞、代詞或動詞不定式作賓語,只能接that引導的從句。
若指尚未發生的動作,從句謂語常用虛擬語氣(should+動詞原形或直接用動詞原形;若表示壹個已發生的動作或已存在的狀態時,從句謂語多用陳述語氣。that有時可以省略。
They insist that I stay there for supper.
他們堅決要求讓我留下吃晚飯。
近義詞:
hold
壹、含義:
v. 拿著;控制;容納;握住;持有;保持;掌握;認為;舉行。
n. 握住;控制;把握;立足點;延誤;影響。
二、用法:
hold的基本意思是“握住,抓住”,引申可指某人或某物對某人的“影響”或對某人某事物的“控制”,作此解時只用作單數形式。hold還可作“攀登者可手攀或腳踏之處”解,此時多用復數形式。
hold有時可加不定冠詞來修飾。
He has been trying hard to hold his temper.
他壹直盡力控制自己不發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