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案,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必須報案,向公安報警及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
2、現場處理有些情況下,為了避免影響交通,可以在標記輪胎的位置後,移動車輛;
3、提出索賠請求,當保險公司的勘察員到達事故現場後,車主可以提出索賠請求,等待勘察;
4、配合保險公司事故勘察,報案後,保險公司派勘察員到現場初步勘察,判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如果屬實將進入下壹步;
5、結案,根據損失部位痕跡及程度勘察,會初步現場定損或直接到修理廠、4S店、定損中心去定損;
6、提交索賠材料,當事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後保險公司對車主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
7、索賠審核,在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進行保險賠款的準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
8、領取賠款,保險公司根據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賠款。
車險理賠所需證件如下:
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