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包括四大內容:工作業績考核、工作行為考核、工作能力考核、工作態度考核。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企業從業人員的結果或履行職務工作結果的考核與評價。它是對企業員工貢獻程度的衡量,是所有工作績效考評中最本質的考評,直接體現出員工在企業中價值大小。在企業中,工作業績主要指能夠用具體數量或金額表示的工作成果,是最客觀的考評標準。
2、工作行為考核
工作行為考核主要是對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的相關行為進行的考核和評價,衡量其行為是否符合企業規範和要求,是否有成效。由於是對行為進行考評,很難有具體數字或金額來精確表述。
3、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考評員工在工作中發揮出來的能力。例如,在工作中判斷是否正確、工作效率如何、工作中協調能力怎樣等。根據被考評者在工作中表現出的能力,參照標準或要求,對被考評者所擔當的職務與其能力是否匹配進行評定。
4、工作態度考核
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員工對待工作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其考核指標可以從工作主動性、工作責任感、工作協作性、工作創新性、工作進取性等方面入手。工作態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業績轉換的中介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能力向業績的轉化。
績效考核原則
1、結果公開原則
考績的結論應對本人公開,這是保證考績民主的重要手段。這樣做,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從而使考核成績好的人再接再厲,繼續保持先進;也可以使考核成績不好的人心悅誠服,奮起上進。
2、結合獎懲原則
依據考績的結果,應根據工作成績的大小、好壞,有賞有罰,有升有降,而且這種賞罰、升降不僅與精神激勵相聯系。而且還必須通過工資、獎金等方式同物質利益相聯系,這樣,才能達到考績的真正目的。
3、客觀考評的原則
人事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盡量避免滲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
4、反饋的原則
考評的結果(評語)壹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否則就起不到考評的教育作用。在反饋考評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評者就評語進行說明解釋,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後努力的參考意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