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剮”:淩遲,即把仇人的肉壹塊壹塊割下來,直至死亡的刑罰。
出處:
《閩都別記》:殊不知文傑之短甚多,若壹動刑,三賊更卸之不堪,因懼其再卸,故忍怒而將就之也。古語雲:舍得壹身剮,那怕官人不下馬。此之謂也。參見“破著壹命剮,便把皇帝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