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化中(? ~1625)字民諧,別號熙宇,明朝武定(今山東省惠民縣)人。晚明政治人物,東林黨人。
清初,惠民縣修建了“雙忠祠”(地址在今縣招待所西南隅),紀念袁化中和李浚。
明史記載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歷三十五年進士。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
泰昌元年擢禦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後,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啟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
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舉崇禎十六年進士。擢庶吉士。明年,李自成逼京師,與同官吳爾慷慨有所論建,大學士範景文以聞。莊烈帝特召見兩人,將任用之。無何,京師陷,不能死,受賊戶部司務職,頹其家聲。既而自慚,賦絕命詞二章,縊死。去帝殉社稷時四十日矣。
文言之再下詔獄也,顯純迫令引漣等。文言備受五毒,不承,顯純乃手作文言供狀。文言垂死,張目大呼曰:“爾莫妄書,異時吾當與面質。”顯純遂即日斃之。漣、大中等逮至,無可質者,贓懸坐而已。諸所誣趙南星、繆昌期輩,亦並令撫按追贓。衣冠之禍,由此遍天下。始熊廷弼論死久,帝以孫承宗請,有詔待以不死。刑部尚書喬允升等遂欲因朝審寬其罪,大中力持不可。及忠賢殺大中,乃坐以納廷弼賄雲。 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壹死,懼死之念深,將鋌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
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核,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崇禎初,贈太仆卿,官其壹子。福王時,追謚忠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