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是不可分割的。個人價值是社會價值的必要前提, 社會價值是個人價值的外在體現。?
1、壹方面, 社會應盡可能地創造條件, 使人的個人價值得到保證,即為滿足個人發展的個性和才能的需要, 提供必要的物質的和精神的條件。個人的個性和才能越發展, 其為社會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就越豐富。社會的物質精神財富越豐富, 社會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發展的速度也就越快。
2、另壹方面, 個人必須努力對社會盡責, 在實現社會價值的過程中, 實現人的個人價值。沒有社會價值, 個人價值也無法實現。壹個人完全脫離社會, 不為社會做任何奉獻, 壹味強調社會、 他人對他的尊重, 強調個人的需要的滿足, 這是不合理的, 也是不能實現的。
相關說明
人的個人價值是指個人或社會在生產、生活中為滿足個人需要所做的發現、創造,其次是個人自我發展及社會對於個人發展的貢獻。包括個人的個人價值與社會的個人價值,為不同主體對於個人所具有的自由貢獻。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個人的社會價值。個人的社會價值是指個人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為社會的發展需要所做出的貢獻,簡單地說就是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由於每個個體都具有獨特的內在潛能與獨特的個性品質,包括獨特的氣質、性格、才能、思維方式與生活方式等,這就使得每個個體的存在具有獨壹無二性、不肯重復性、不可替代性,獨特的存在價值使得我們不可能將個體簡化、還原為社會總體的多少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