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專業知識考的內容如下:
第壹部分:教育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學概論、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途徑。
1、教育學概論壹般考的是教育學的任務與研究對象,同時還要考教育基本規律、發展、起源以及本質等相關內容。
2、教育與人的發展主要包括人的身心發展及其規律、人的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3、教育與社會發展考試內容包括教育現代化、教育的功能、教育優先發展等。
4、教育目的主要考國內外教育目的。
5、教育內容考試內容主要為我國教育內容和科學規範。
6、教育途徑主要考的內容有教學過程、教學環境、綜合實踐活動等。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心理學概論、學習心理、品德心理、教學心理和差異心理的基本知識。
1、心理學概論主要考試內容有心理學與教育的結合、教育心理學的任務與研究方法和教育心理學發展基本情況。
2、學習心理考試內容有學習概論、學習動機、技能的形成以及知識的掌握等。
3、品德心理考試內容有品德形成的心理學理論、心理成分、心理分析、優秀學生的心理特點與教育。
4、教學心理考試內容有課堂教學概述、人際交往。
5、差異心理考試內容有智力差異、人格差異。
第三部分:教育法規,考試內容有教育法概論、《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
專業目標培養
培養具有廣泛人文、社會科學基本知識,紮實的教育學科、心理學科基礎知識和牢固的教育學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教育科研、教學、管理、咨詢和輔導能力,能在各級各類師範院校。
教育行政部門、科研機構及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咨詢和輔導等方面工作的應用性人才。教育法規,考試內容有教育法概論、《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