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胡安國(1074壹1138)撰。安國字康侯,福建崇安人,紹聖進士,曾任太學博士、提舉湖南、成都學事,以不肯附權貴,為蔡京、南仲所惡;高宗即位,官給事中,中書舍人,上《時政論》二十壹篇,力陳恢復略,後以反對重用朱勝非去職,為學宗程頤,主要著作尚有《資治通鑒舉要補遺》等。據王應麟《玉海》記載,紹興五年(1135)四月詔,徽猷閣待制胡安國經箍舊臣,令以所著《春秋傳》,纂述成書進入;十年(1140)三月書成,上之,詔獎諭,除寶文閣直學士,賜銀幣。
閩人胡安國(1073—1138)是兩宋之際著名的儒家學者和經學家,以治《春秋》而有名於時。建炎三年(1129)冬,他為躲避戰亂而攜帶家眷來到湖南湘潭,隱居在碧泉並以住宅為書堂,著述《春秋傳》並教授子弟生徒。紹興三年(1133)後,他又在南嶽衡山“買山結廬”,建“衡山文定書堂”。胡安國在湖南的實際時間雖只有八年左右,但就在這短短的八年當中,卻在湖南形成了相當大的影響。據湖湘學專家王立新先生考證,胡安國“不僅培養了大量弟子學人,造就了湖南人追求價值人生的理學氛圍,……使遠近學人開始對湖南刮目相看” [1],而且也因此成為湖湘學派的實際創始人。
胡安國畢生致力於《春秋》學,從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開始,直至宋高宗紹興六年(1136)底,歷時三十余年,完成了在歷史上享有盛譽的《春秋傳》三十卷,***十余萬字,對後世影響很大。起初十年,胡安國“遍覽諸家,欲求博取以會眾妙”;又用了十余年的工夫,簡編思索,“時有省發,遂集眾妙,附以己說”,但還是不敢以為已經有所自得;再用五年多的時間,才完成了撰述 [2];而後又用了兩年多的時間修改、完善,《春秋傳》方告最後完成,可謂“用意甚勤”。“初稿不留壹字”[3],尤見其用心之良苦。 宋·劉敞(1019壹1068)撰。字原父。世稱公是先生。臨江新喻(原江西新余市,今樟樹市黃土崗鎮)人。
北宋史學家、經學家、散文家。 傳本有《通誌堂經解》本及《四庫全書》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