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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年的斯賓塞杠桿步槍

1859年的斯賓塞杠桿步槍

按理來說,整個19世紀的騎兵都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到19世紀末,無驗火藥以及自動武器出現之後,騎兵的社會地位更是壹落千丈。但這篇我想說的是,在19世紀60年代,杠桿步槍的出現壹度讓騎兵風光了壹回,但這也是最後的輝煌。

杠桿步槍這玩意大家不陌生,它在栓動豎倉步槍普及之前是連珠步槍的唯壹選擇。而杠桿步槍的興起不得不從斯賓塞這個人開始說起。

斯賓塞於1833年出生在美國康涅狄格州,在它年輕時,廖塞爾·柯爾特恰好在康涅狄格河邊開辦了柯爾特兵工廠,就這樣,斯賓塞就跑去柯爾特家打工了。

或許是斯賓塞在柯爾特公司接觸到了他們的早期作品,也就是柯爾特杠桿轉輪步槍,但由於轉輪機構的天生缺陷,這款步槍並沒成功。而斯賓塞卻在這壹時期對杠桿原理非常癡迷,到1959年,斯賓塞推翻柯爾特的那套轉輪機構,設計了第壹款成功的連珠杠桿步槍。

就現代的眼光來看,斯賓塞的杠桿原理復雜且枯燥。當杠桿拉開(杠桿臂同時兼職扳機護圈),閉鎖塊會整個下沈,與此同時帶動抽殼片將.56口徑的邊緣發火彈殼從彈膛中快速抽出,通過壹個充當坡道的導桿將彈殼彈出。

另壹方面,斯賓塞的彈倉位於槍托裏頭。子彈通過底部的彈簧頂入機匣,當杠桿合上的時候,推其入膛。

雖然缺乏新意,但在1859年,斯賓塞杠桿的將近20發每分鐘的射速外加7發的彈容量足夠吊打當時壹水的獨子步槍。而且咱們還要考慮到美國南北戰爭時候還有相當壹部分前膛裝填的米涅步槍,這個火力是絕對無敵。

再者斯賓塞當時已經用上了全金屬定裝彈殼,而當時其他步槍還都是紙包彈。這讓他的氣密性非常不錯,而且運輸攜帶也不怕雨水潮濕。

19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斯賓塞當時向北軍推薦它的杠桿步槍。聯邦戰爭部十分感動,並拒絕了他的武器。理由是...這玩意射速太快,他們覺得士兵會在戰場上浪費彈藥。

這...

何其充分,而又似曾相識的理由啊

1863年,斯賓塞覺得戰爭部那幫土鱉弱爆了。於是他打算把槍直接給時任聯邦總統的林肯看,斯賓塞拿著槍和子彈,躲過哨兵溜進白宮,如願以償見到了林肯。(就林肯這安保,難怪後來會遇刺啊)

林肯看了這槍之後覺得還行,第二天在華盛頓紀念碑附近還試射了幾槍,然後就下了訂單,第壹批總***13171支,斯賓塞這天簡直爽到飛起。

當時騎兵們裝備了這批連珠步槍之後戰鬥力暴增,尤其是在1864年決定性的納什維爾戰役中,聯邦少將威爾遜帶著9000裝備斯賓塞步槍的騎兵。直接從後方壹波捅入南軍胡德將軍的陣地,借著斯賓塞的超強火力,為戰爭勝利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而後威爾遜更是借著斯賓塞步槍的火力+騎兵的機動,頻繁對南軍的生產設施實行狂風暴雨般的襲擊,這也被後來成為威爾遜突襲。按我的看法,這可能算是拉開火器時代閃電戰的預演。

但問題來了,斯賓塞有他的固有缺點,其中之壹的問題就是在他的擊錘與杠桿不聯動。每次擊發之前都需要重新拉開擊錘再扣動扳機,而不像當時出現的另壹款亨利杠桿步槍壹樣,只需要開合杠桿,即可扣動扳機擊發。

另壹方面,雖然亨利步槍的.44步槍彈在射程和威力上不如斯賓塞的.56,但這批槍是發給騎兵的,本身對射程不敏感。好在子彈短,且因亨利步槍的彈倉至於槍管下方,容量更高,因此他可以裝16發子彈。

↑亨利和斯賓塞

到最後,亨利步槍成了溫切斯特杠桿的雛形,成為了現象級產品,而斯賓塞步槍則慢慢退出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