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目的為了規範進入公司的外來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確雙方的生產安全權利和義務,杜絕安全、環保事故,保證公司財產及人員的安全及承包商施工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外來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設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第二條使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參加公司建設項目土建、設備安裝、設備維修拆除、防腐保溫、室內外裝飾、水電安裝、土石方開挖、基礎打樁、道路維修、廠區綠化等相關服務項目的外來承包商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內容及程序第三條外來承包商資質確認壹、公司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承包商的資質進行確認,由項目負責單位對承包商的合法性、技術水平、營業和經營範圍確認後,簽署審查意見,並對審查結果報環安部備案。二、承包商提交資料包括:資質等級證明書、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施工組織方案、安全監督管理網絡、作業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主要機械及安全設施登記表等相關資料。第四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壹、項目負責單位、環安部向承包商介紹本單位廠規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環境和條件。二、承包商相關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承包商必須進行入廠前安全教育,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工程主管部門不得安排施工。三、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壹)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企業規定的安全用火、用電、用水、用氣、有限空間作業、動土管理等各項審批制度,在環安部辦理相關票證後,方可作業。(二)施工和檢修機具、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三)現場施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將任何火種攜帶進入生產裝置區施工現場內,須按國家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四)現場施工人員應接受公司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生產安全的作業,公司主管部門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五)施工作業中,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發生變動,必須及時向項目所屬公司安全部門報告,並接受其公司安全教育。(六)施工中要做到機具、材料堆放整齊,施工預料和垃圾要及時清理外運到指定地點,保持場地清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盡場地清潔,杜絕汙染事故發生。(七)施工中需要占用消防通道,必須向環安部門申請批準。(八)承包商必須組織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自覺檢查日常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特殊任務作業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隱患整改要有計劃,按期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四、對違反規定的承包商的罰款,由環安部審核確認後通知財務,財務見到有效的《承包商施工違章處罰通知書》,在安全保證金中扣除罰款。當安全保證金不足以罰款時,在工程款中扣除。五、承包商合同期內無違章現象和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工程驗收合格後安全保證金全部返回。如有違章現象和給甲方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規定扣除相應款項後余額返還。第五條具體考核規定壹、對承包商施工人員安全施工考核規定(壹)沒有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沒有辦理入廠證而進入廠區施工,罰款100元/人。(二)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的,罰款100元/人。(三)承包商違反“三不用火”原則,100元/人。(四)沒有辦理機動車輛裝置區許可證而擅自進入裝置罐區等易燃易爆區域,罰款1000元(五)作業許可證超期、超範圍使用,罰款200元。(六)沒有辦理進設備作業許可證,而進入設備作業者,罰款500元。(七)生產過程中因項目改造承包商未經公司同意,在易燃易爆區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臨時工棚:工具房未按指定地點擺放的,罰款200元。(八)高處作業沒有安全措施的,發款200元。(九)高處作業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罰款200元;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罰款100元/人。(十)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罰款200元/人。(十壹)在射線探傷作業中,違反《施工檢修現場射線作業安全規程》尚未造成後果的,罰款100元;造成後果,要追究法律責任。(十二)違反規定將起重工具吊在工藝管線或閥門上,罰款200元/次。(十三)起重吊裝作業未設警戒線,200元/次。(十四)臨時用電沒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線路安裝不符合規範,罰款200元/次。(十五)破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200元/次。(十六)在油氣區使用非防爆工具敲打、撞擊物件,罰款500元/次。(生產後使用)(十七)使用汽油或易揮發性溶劑洗涮工具、零部件或衣服,罰款200元/次。(十八)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按《消防管理考核規定》進行處罰。(十九)發現其他施工作業違章行為,酌情罰款100元-1000元。二、文明施工的考核規定(壹)搭設的臨時支架不符合要求,發現壹處罰款100元。(二)電焊機、配電箱、工機具在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擺放,罰款100元/次。(三)施工作業過程未按規定著裝;不帶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罰款50元/次。(四)施工作業過程中,腳踏儀表線、儀表箱、電纜線槽、工藝閥門,每壹處罰款100元。(五)施工作業現場工機具亂擺、亂放,罰款100元/次。(六)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割除廢舊料未規定清理,罰款100元/次。(七)高處作業人員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躺在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的,罰款100元/次。(八)施工過程中損壞馬路、地坪電纜溝、水溝、閥門井、下水井、綠化帶等設施未按原樣修復的,罰款100元/人次。三、發現其他不文明施工行為,酌情罰款30元-100元。四、危險施工區域未作安全防護措施,罰款100元-1000元/處。五、對因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造成影響公司的事故考核規定(壹)承包商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包括施工人員或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員),發生重傷事故的,罰款5000元/次,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0000元/次。事故分類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二)對承包商,取消其項目承包資格。(三)對隱瞞事故不報的將根據相關規定,查清原因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本文介紹了關於“外來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設管理制度”的內容。歡迎登陸中達咨詢,查詢更多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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