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確講座的對象;
其次明確對象的聽講座的目的;
再次明確講座的時間;
最後明確家庭教育的內容。
家庭教育的內容不外乎:教育方法、教育理念、教育手段、教育目標、教育成功案例等,這些內容 都盡可能符合聽眾的需求。
[a course of lectures]是指由教師不定期地向學生講授與學科有關的科學趣聞或新的發展,以擴大他們知識的壹種教學活動形式。或由主講人向學員傳授某方面的知識、技巧,或改善某種能力、心態的壹種公開半公開的學習形式。
如漢語拼音講座。
引證解釋
1. 高僧說法或儒師講學的座位。
南朝 梁 寶唱 《比丘尼傳·寶賢尼》:“ 賢 乃遣僧局賷命到講座,鳴木宣令諸尼不得輒復重受戒。”《朱子語類》卷七九:“[ 陸象山 ]於是日入道觀,設講座,說‘皇極’,令邦人聚聽之。” 明 吳寬 《桂巖書院銘》:“桂巖種德,舊扁在此,講座有銘,敢效遺軌。”
2. 壹種教學形式,多利用報告會、廣播、電視或刊物連載的方式進行。如:法律常識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