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的人叫三只手。
三只手這個詞是舶來品,最早見於古羅馬劇作家普勞圖斯的著名喜劇《壹壇黃金》。在該劇第四幕第四場中,他氣急敗壞地要奴才伸出手給他看有沒有拿他的金罐,他看了第壹只,又看第二只,最後要奴才伸出第三只手給他看。以後,三只手就成了小偷或偷竊行為的代名詞了。
傳說故事
北宋時,東京汴梁黑道上有個名聲遠播的神偷,因江湖遊戲規則,他從不透露真名實姓,人們也不可能對此探問,只知道他的外號叫“三只手”。當時的小偷行竊,往往將壹枚銅錢的邊緣磨薄磨利,用以割他人的腰包、口袋,俗稱“跑明錢的”。
但這個神偷,卻無須借助任何工具,只要擦身而過,便可輕易得手。他曾為同行獻技,高舉雙手,在眾人的目光註視中,壹挨他人之身便偷得財物,好像身上還長著第三只手,於是人送外號“三只手”。此後,凡從事這壹行當的人,約定俗成,壹概稱之為“三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