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機構不同
國稅統稱中央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來源,歸中央所有
地稅,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壹類稅收。
2、征收項目不同
國稅征收的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海關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直接對臺貿易調節稅,企業所得稅。
地稅征收的項目有:屬於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
3、領導層次不同
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擴展資料:
地稅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各項稅收制度和辦法,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有關地方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3、組織實施地方稅征收管理;編報地方稅年度計劃;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過程中的壹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在規定的範圍內,組織辦理地方稅收減免報批等具體事項。
4、負責系統稅務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
5、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6、負責系統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稅法宣傳和稅收理論研究。
7、承辦市地方稅務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地方稅,百度百科-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