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發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作為高考改革壹部分,
河北
省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改革。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
學業水平考試分兩類
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
語文、數學、外語、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8個科目只設合格性考試。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等級性考試科目計入高考成績
等級性考試科目計入高考成績,只能參加壹次,且不可以更換考試科目。
等級性考試科目6選3
學生可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
選擇參加等級性考試科目的考生不再參加該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各等級所占比例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A、B、C、D、E”五個等級呈現,原則上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合計25%。E等級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