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的主組詞如下:
主項、主權、幫主、得主、主筆、主伐、主角、主旨、郡主、教主、主張、火主、主線、主從、雄主、神主、宿主、窩主、牧主、主次、房主、班主、主幹、主薄、主桅、主令、內主、齋主、主守、主有、像主、賊主、主言、奧主、主主、上主、愚主、入主、致主、禾主。
主定、杜主、題主、主命、主婆、嗣主、礦主、所主、飯主、院主、主監、主篆、主理、幹主、貪主、化主、沖主、主儈、正主、主判、祆主、生主、主部、主道、責主、主饋、縣主、副主、暴主、拓主、義主、主帆、主君、儲主、主公、主餐、遺主、元主、右主、主催。
主人、地主、主因、主辦、主機、做主、公主、主要、主意、車主、主力、店主、主席、君主、財主、主訴、主食、主課、主編、賓主、寄主、主治、主根、天主、戶主、顧主、主刀、主事、主腦、主體、狼主、主謀、主考、主隊、霸主、主流、主刑、主管、苦主、主使。
主演、主婦、主任、自主、債主、買主、真主、賣主、盟主、原主、主導、主語、施主、主子、主講、力主、主麻、民主、貨主、主祭、主見、主震、主峰、事主、主將、主攻、主糧、主詞、主顧、物主、主兒、雇主、廟主、主義、領主、主犯、主題、業主、主觀、失主。
主(拼音:zhǔ)是漢語壹級通用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燈中有火炷的樣子,是“炷”的初文。
對於燈來講火頭是最主要的,因此引申指最基本的、最突出的,又引申轉指君主,再引申指對奴隸或仆役擁有所屬權的人,還引申指當事人。主也用作動詞,義為負主要責任,即掌管、主持。壹說,主的古字形像神主的牌位,引申指君主,也可以引申為“為首的”。
關於“主”的構型學術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壹種說法認為是象形字。甲骨文作,其字形像神主牌位,與“示”同為壹字,後來因用法差別分化成了兩個字。“主”本只有君主才有,所以“主”又引申指君主。該字在西周時代於豎筆中部加圓點,至戰國,圓點變成短橫,後又在中豎底部加壹橫,而頂部長橫兩端上翹而呈弧形,原長橫頂上的飾橫變成豎點。
小篆把豎點寫成上銳下肥的“瓜子”點,並把底橫延長,秦簡及西漢早期簡帛把左右上翹的弧筆的弧度大大減低,直至恢復為平直的橫筆,並且把頂部的豎點又變為略短的橫筆,但在東漢隸書中,這壹橫筆寫得稍長,後世楷書把頂橫寫成斜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