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以後,各級公安機關壹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義留用治安員。這意味著在中國業已存在40多年的“治安聯防隊伍”將壽終正寢。
害群之馬破壞公安形象
公安部政治部隊伍管理處處長李遂芳告訴《?望東方周刊》,導致公安部作出此決定的導火索是兩起事件:2003年6月20日,在深圳市寶安區某村,湖北籍打工者沈國洪及另外3人與治安員陳錦明發生摩托車追尾事故,陳錦明召集10余名治安員將沈國洪等人當街毆打。沈國洪被打得口吐白沫、全身抽搐,於次日淩晨死亡。此外,鄭州警方曾經打掉壹個重大涉黑團夥,該團夥涉嫌搶劫、綁架、販毒、傷害等各類刑事案件達103起,團夥成員大都是鄭州市邙山區花園口鎮弓莊村的治安員。
因為國家改變政策。
具體如下:原來的聯防隊時是由當地的政法委招錄在村、社從事社會治安維穩的隊伍,自從國家改變政策之後就都取消了,部分聯防隊員已轉至公安機關工作。
聯防隊是中國大陸的壹種群眾性的自防、自治組織,是預防、制止、打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輔助力量。根據國家規定,治安聯防隊的壹切活動均應置於基層組織的領導和公安機關指導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