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作業可分為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三種。
1、高壓電工作業。
高壓電工操作證適用範圍不同高壓電氣行業的工作範圍是1千伏及以上高壓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測試和試驗,以及絕緣工人和電器的操作。
不同許可條件的高壓電工證獲取難度更大,要求更嚴格,低壓電工證相對簡單。壹般高壓電工首先要學習電工的理論知識、電力系統基礎知識、高壓變壓器、高壓電器、繼電保護、二次回路、絕緣保護等知識。
在實踐中還要學習電工常用工具、電器儀表、高壓電器及配套設施,懂得電路和開關操作,以及生存救援和事故處理。低壓電工的學習也分為理論知識和操作知識。這類工作比較安全,學習內容也相應較少。
2、低壓電工作業。
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低壓電工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人們日常使用的各種電氣的安裝、維護工作,常見的對220V及以下的照明燈的維修及安裝、水電安裝都屬於低壓電工的工作。
3、防爆電氣作業。
防爆電氣作業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防爆電氣作業是非常危險的作業,至少得掌握電氣防爆基礎知識、電氣設備防爆技術、防爆標識與電氣設備選型、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檢查、維護和修理、防爆電氣設備應用管理要求和質量現狀、安全技術訓練等知識內容。
作業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在工作中和上班前四小時內不準喝酒。電氣設備和線路未經檢查,確認無點前,應壹律視為有電,壹切電氣、機械設備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電安全設施。嚴禁帶負荷停、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