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安全心理學名詞解釋如下:
1、思想麻痹:指在行車過程中,由於對安全問題的重視不夠或過於自信,導致駕駛員思想上的麻痹和疏忽,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情緒激動:指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受到外界刺激或自身情緒的影響,產生過度的興奮、憤怒、緊張等情緒,從而影響行車安全。
3、疲勞駕駛:指駕駛員在長時間連續駕駛過程中,由於體力消耗過大、睡眠不足等原因,導致註意力不集中、反應遲鈍等不良心理狀態,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4、危險感知:指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對外界危險因素的感知和判斷能力,這種能力受到駕駛員的經驗、技能、註意力等因素的影響。
5、應激反應:指駕駛員在面對突發情況或危險情境時,身體和心理產生的應急反應,如心跳加速、血壓升高、緊張不安等,這些反應會影響駕駛員的判斷和操作能力。
6、安全意識:指駕駛員對行車安全問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表現為對交通規則的遵守、安全意識的養成和預防措施的落實等方面。
7、心理負荷:指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和負荷,如長時間專註駕駛、處理復雜交通情況、應對不良天氣等,過高的心理負荷會導致駕駛員疲勞和註意力不集中。
行車安全註意事項: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忌酒後駕車。
2、根據道路狀況、交通流量及氣候條件隨時調整車速。
3、切記長途行駛時應每隔兩小時休息壹次。
4、行駛中要集中註意力,杜絕打手機、吃食物等行為。
5、保持良好精神狀態進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