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
2、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
3、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且開車後改簽的車票不能退票。
改簽的手續費按以下規定收取:
1、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
2、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3、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壹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4、改簽只可以辦理壹次,往返票、聯程票不辦理改簽。
5、改簽不收手續費,票價多退少補。
乘車旅客須遵守下列規定:
1、自覺維護乘車秩序,服從站務及駕、乘人員安排,愛護公***設施,保持清潔衛生,講究文明禮貌。
2、壹切旅客都應無例外地按受車站值勤人員對危險品的檢查。
3、七歲以下兒童乘車應有成人旅客攜帶。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頭、手不得伸出車外,不準翻越車窗,車未停穩不準上下,不準隨便開啟車門。
5、車內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行車中不要與駕駛員閑談及妨礙駕駛操作。
6、不準從車窗向外扔東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汽車旅客運輸規則》第二十八條
旅客持符合規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檢票乘車,直達班車、普快班車、普客班車在始發站對號入座。
第二十九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車次乘車時,可在該班車開車二小時前辦理簽證改乘,改乘以壹次為限。開車前二小時內不辦理簽證改乘,可作退票處理,按規定核收退票費。
第三十條
旅客遺失客票,應另行購票乘車。如事先申報,事後找到原客票,在商定時間內,經驗證無訛,退還原票款,免收退票費。
途中遺失客票,能取得確實證明者,允許繼續乘車至原票到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