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的行為是什麽
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3、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4、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5、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離帶掉頭、轉彎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的,應當在壹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壹日內註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壹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