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每壹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商標圖樣應當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於10厘米,不小於5厘米。
申請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並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規則。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
擴展資料:
註冊商標的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壹、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