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之父是貝爾。
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1847年3月3日-1922年8月2日),出生於英國愛丁堡市,畢業於倫敦大學學院,是著名的蘇格蘭裔發明家、企業家。
他獲得了世界上第壹臺可用的電話機的專利權,創建了貝爾電話公司(AT&T公司的前身)。關於電話的發明者尚存爭議,美國國會2002年6月15日判定意大利人安東尼奧·梅烏奇為電話的發明者,加拿大國會則於2002年6月21日通過決議,重申貝爾是電話的發明者,另外壹部分人則認為伊萊沙·格雷是電話的發明者。
主要成就
貝爾的主要成就是發明了電話;此外,他還制造了助聽器;改進了愛迪生發明的留聲機;他對聾啞語的發明貢獻甚大;他寫的文章和小冊子超過100篇。
1881年,他為了發現美國總統詹姆士·加菲爾德體內的子彈設計了壹個檢驗金屬的裝置,成為X光機的前身。他還創立了英國聾啞教育促進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