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是每個在崗員工的標配,妳必須對妳的崗位負責,也就是說,崗位職責,它要求員工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以下是我整理的煤礦礦長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參閱。
第1篇: 煤礦礦長崗位職責
1.受公司委托,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市、區等各級主管部門關於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
3.負責組織制訂煤礦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崗位職責、工作權限,草擬薪酬標準及考核辦法報公司審批,執行勞務用工制度,招聘除礦級管理人員、副總工程師之外的相關人員,建立壹個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壹、高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4.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5.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6.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含技術負責人)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範、標準,建立壹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8.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並按要求報公司審批後組織實施。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制訂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綜合素質。
10.負責企業文化和礦區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企業精神,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和礦區環境,創建和諧、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11.負責煤礦臨時派工、勞動定額管理,建立健全臨時派工管理制度,堅持 ?壹支筆?批準的制度,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礦井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礦長安全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專業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雕解決問題。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數符合公司要求,隨時掌握、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情況。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2篇:煤礦礦長崗位工作職責
1.受執行董事委托,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省、市關於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執行股東會的各項決定。
3.負責組織制訂煤礦機構設置、人員定編、崗位職責、工作權限、薪酬標準及考核辦法,執行勞務用工制度,招聘相關人員,建立壹個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壹、高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4.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5.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6.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範、標準,建立壹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8.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辦法,建立壹個經營目標保證系統。
9.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組織制訂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綜合素質。
10.負責企業文化和礦區環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培育企業精神,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活條件和礦區環境,創建和諧、文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11.負責煤礦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堅持 ?壹支筆?批錢,嚴格財經紀律,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股東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2.負責組織制訂營銷策略,統壹領導煤礦營銷工作,積極開拓市場。
13.每月組織召開壹次安委會、生產會,不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議、礦長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雕解決問題。
14.負責協調和地方政府的相關工作,按時參加主管部門的會議並組織落實。
15.直接主管財務科、綜合辦公室和儲煤場。負責對副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評價等管理工作。
16.每月下礦井天,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情況。
17.建立健全工會組織並支持其工作。
18.完成政府主管、股東會、執行董事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3篇:礦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令、決定,以及礦行政和職代會的決議,對全礦行政工作負全面責任;
2.根據公司規定的職權範圍,負責礦領導班子建設、人員編制和行政機構的設置、調整、聘用和解聘本礦中層領導幹部;
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對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違紀事件組織追查,制定防範措施,簽署重大事故的報告和處理意見,對本礦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負責;
4.掌握全礦開拓布局,協調各生產環節和采掘比例關系,抓好重大生產準備,及時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效益計劃和市場的要求,組織編制本礦遠景計劃和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定期檢查和部署生產和經營工作,確保全面完成生產和效益指標;
6.嚴格財經紀律和經營管理制度,定期召開經營分析會,審查、批準各項費用的支付計劃,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7.組織開展質量達標活動,搞好標準化建設,確保礦井達標;
8.抓好技術創新,積極采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搞好挖潛、改造、更新工作,不斷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和勞動效率;
9.主持召開辦公會議和科、隊長會議,研究和貫徹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10.抓好職工生活福利,不斷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和勞動條件;
11.支持工會、職代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工作,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
12.協調和處理好企業與地方關系,簽署礦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件和決定對外的重大行政問題。
13.組織職工群眾切實做好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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