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處理,又稱文件處理、文書工作、公文處理、文件管理。是宣傳機關工作的壹個重要方面,它要求簡明、精確而有條理地辦理與管理文書事務,為有效地推進機關工作服務。
國家機關或社會組織制作、傳遞、使用、保存或銷毀文件等行為的總稱,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與效率對國家機關或其他組織的工作成效有直接影響。
其主要的工作內容有文件的收發、登記和分送。文件的擬辦、批辦、承辦和催辦。文件的簽發、繕印、校對和蓋印。會議、匯報、電話的記錄與整理。文件的平時歸卷、提供借閱與保管。文件的系統整理、編目與歸檔。
擴展資料
文書的種類
1、法律文書,是國家司法機關在處理刑事、民事、經濟各類案件時,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而制作或發布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雖無法律效力但有法律意義的書面文件。
2、商業文書,應用寫作所反映的內容,是由商業的實際工作所決定的,無論是布告、通知、請示、報告,還是簡報、消息、總結、通訊、商業經濟論文都要與商業工作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