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辦法所稱計劃生育檔案,是指全省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在生育服務管理、社會撫養費征收、家庭特別扶助、家底獎勵扶助、手術並發癥鑒定、行政處罰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應遵循統壹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市(州)、縣(市、區、特區)衛生計生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分別對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
法律依據:《貴州省計劃生育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五條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應遵循“誰經辦、誰收集、誰整理”的原則,根據各自權限和保管範圍管理計劃生育檔案,確保計劃生育檔案真實準確、手續完備、字跡工整,載體和書寫材料要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六條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計劃生育檔案工作的領導,將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單位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本單位綜合檔案室工作職責,將檔案歸檔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建立科學的檔案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檔案管理人員和檔案管理的設施設備。
第七條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應按照計劃生育檔案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和日常管理中形成的計劃生育材料(附件2),準確界定保管期限,妥善保管。計劃生育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種。定期分為10年、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