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給我的思考壹直都是。
“文學應該表現什麽,妳所表現出來的東西有意義嗎?”
很多時候,我不知道我的文字應該表現什麽。我也不確定,我表現出來的東西對別人有什麽意義,如果單純的把自己寫舒服了,那是壹件很容易的事,可由著性子,寫下來的東西又能起什麽作用呢。
北平還是冬天,寒風過境,冷風入骨,大棉襖還是大眾的寵兒。
我站在院子裏,望著幾步外那棵老樹,它還沒發芽開葉,光禿禿的枝丫,這壹伸壹枝,那長壹條,蓋住了院子的半邊天。現在是早春二月,這裏卻是還是寒冬,我沒看見壹絲春意。我住北平有段日子了,可我住在冬季裏時間更長壹些。
這個沒有春的早春,讓我想起了南方,那個生我養我的故鄉。在早春二月,地磚總是潮潮的,木桌子、木門、木板也是潮潮的,瓷碗上還掛著大大小小的水珠,伸手壹碰,水珠會聚成股,濕了南人的手心。
這壹些的緣由,都是那潮潮的、?的春風造成的,也就是“南風”。有閑情逸致的人,會在這時放上幾天風箏,飄在空中的風箏也總是那麽幾種,方的,帶長尾把的,蝴蝶形的,看來看去也總是這麽幾種。
風箏順南風起了勢,先是飛過樹梢,在升至半空,最後越飛越遠,升到遙不可及的空中,突然斷了線,無聲無息的,風箏也飛遠了,也就自由自在了。這是的鄰人們總在大驚大叫,好似誰家的牛又吃那家人的菜地壹樣,可結果不過是壹只風箏飛遠了。
其中叫的最歡的,總會有我的表弟,他是喜歡放風箏的,可他沒那種閑情雅致放風箏的,他的時間應該全部交給四書五經,玩風箏那是沒出息的。我比表弟年長壹些,我自然是擁有某種權柄的,我不許他玩風箏,他也只好在得閑時,放著眼望向天空,眼睛跟著風箏流動,當風箏斷了線時,他也只能大呼大叫,然後差愧的低下頭,不敢直視我含著怒意的目光。
在壹個風箏滿天飛的日子,表弟卻壹下消失了,我是不相信他會不看風箏的,那結果就只有壹種了,他在密謀著什麽。當我步入後倉,看到地上那壹只蝴蝶風箏時,我怒了。我當著表弟的面把風箏撕了個粉碎。我怒哼壹聲,甩著袖口走遠了,留下表弟紅著臉,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時至今日,北平凜冬依舊,這裏沒有春芽,沒有南風,那就更沒有風箏了。我有些後悔在那個年齡教訓表弟,那個年紀他是應該玩樂的。